2012年2月17日,中共保定市委辦公廳、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(保辦明發〔2012〕17號),要求做好2012年的保定年鑒編纂工作。
通知就年鑒的內容設置、質量保證、責任落實等問題作出詳細的規定,要求各參編單位于2012年4月底前將稿件送市地方志辦公室年鑒編輯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