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樹棠(1891~1984)字召亭。定縣(今定州)北太平莊村人。1914年畢業于天津北洋大學法律系。1915年官費留學美國,先后在哥倫比亞大學、哈佛大學、耶魯大學攻讀法律,獲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。
1920年回國后,應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聘請,任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、系主任,同時在清華大學兼授法律課。之后,任南京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,曾執筆《六法全書》中的“親屬法”。1930年參加籌建武漢大學,并不辭辛勞地往返于武漢和北平(今北京)之間,在武漢大學和北京大學輪流授課。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,隨北京大學遷往云南昆明,任西南聯合大學教授。國民政府監察院曾委任他為冀察晉魯豫五省監察委員。但因五省均為淪陷區,無法執行公務,他遂將委任狀和薪金原封退回。
20世紀40年代,曾任國民黨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委員、國民參政會參議員和國民政府大法官等職。抗日戰爭勝利后,仍任北京大學、武漢大學法律系教授。新中國成立后,任武漢大學法律系教授,并當選為湖北省政協委員、中國對外文化協會武漢分會理事、中國政治學會理事等。1984年2月20日在武漢逝世。